2019年12月26日,廖某宏等12人涉黑案件在潮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潮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庆元出庭支持公诉。
潮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等对被告人廖某宏提起公诉;依法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故意伤害罪等分别对被告人李某华、廖某忠、廖某岑、廖某波、廖某辉、廖某杰、廖某伟、廖某洲、高某坤、廖某强、廖某成提起公诉。
办案期间,潮南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入手,依法提前介入,与侦查机关召开座谈会引导侦查取证,共同梳理案件脉络、完善证据链条,寻找关联案件的连接点,确保该案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案提起公诉后,潮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制定出庭预案,研究庭审策略,为出庭公诉夯实基础。
目前,该案庭审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