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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龙湖区一涉黑组织提起公诉

时间:2019-12-31 18:40:5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19年12月31日,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某龙、杨某雄、蔡某民、杨某辉、熊某祥、郑某强、杨某平、杨某强、康某生、刘某鹏、许某雪、蔡某海、谢某平、林某新、蓝某烨、任某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重婚罪等罪名一案向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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