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上午,曾某明等3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一案在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澄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曾某明组织、领导他人在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一带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操控渡头村村委会、老人协会,逐步形成以其为首,被告人曾某洽、曾某岳、曾某欣、曾某鹏等人为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较多,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片区,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百姓生活秩序。
针对案件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等特点,为做好案件的出庭工作,澄海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出庭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出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就宣传、后勤保障等作了详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