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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从快!汕头市检察机关对2宗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20-02-12 18:07:1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月11日,汕头市检察机关依法对2宗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网络口罩诈骗案提起公诉。该2宗案件均系1月底发案,接到潮阳公安分局通报后,潮阳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取证,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涉疫情防控犯罪。

  一、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涉嫌诈骗罪案

犯罪嫌疑人袁某某,男,2003年出生。因本案于2020年1月30日被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指控:

  被害人姚某某在手机刷抖音时看见一个短视频在推销口罩,后加了抖音短视频中标注的被告人袁某某微信,于2020年1月27日分两次通过银行卡转账共3600元给袁某某提供的银行卡欲购买口罩,2020年1月28日姚某某多次拨打对方电话均未接通,同日20时许姚某某到达对方微信提供的交易地点潮南区司马镇金城大酒店等候至22时未果,姚某某发现被骗后报案。2020年1月29日,被告人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潮阳区检察院于1月29日指派检察官对该案提前介入,全面了解案情,积极引导侦查,完善证据链条。2月10日,潮阳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潮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潮阳区检察院于2月11日对被告人袁某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二、犯罪嫌疑人党某某涉嫌诈骗罪案

犯罪嫌疑人党某某,男,1994年出生。因本案于2020年1月31日被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指控:

  2020年1月30日晚上,被害人郑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信息称需要购买口罩,后被告人党某某发信息给郑某某称有口罩出售,双方商议后,郑某某向党某某购买了6000个口罩,每个口罩1.35元,总共8100元,但需先付4000元定金,后郑某某通过党某某提供的支付宝账号向其转账4000元。2020年1月31日上午11时许,郑某某通过微信向党某某询问下单情况,发现被对方拉黑,无法与对方联系,郑某某发现被骗后报案。2020年1月31日,被告人党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潮阳区检察院于1月31日指派检察官对该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月10日,潮阳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潮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潮阳区检察院于2月11日对被告人党某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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