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际禁毒日”前夕,市检察院对该类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毒品犯罪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影响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重要因素,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主要特点:(一)毒品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二)毒品犯罪中无业人员、农村人口、外来人口所占比例较大,涉毒犯罪人员呈低龄化趋势;(三)所涉罪名主要以贩卖毒品罪为主,呈多样化的倾向;(四)重复犯罪、以贩养吸的情况较为突出;(五)由吸毒所引发的其他犯罪频繁发生。
二、对策建议:(一)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格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中的累犯、再犯,贩毒、运毒的首要分子以及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等社会危害大的毒品犯罪,体现打击毒品犯罪的威慑力。各地警方要通力合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深挖窝案、窜案,对制、贩毒分子和长期吸毒人员严惩不贷,遏制毒品的滋生和蔓延。对于那些涉毒初犯、偶犯,具有法定从轻情节的,同时依法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予以从轻处罚。(二)加大毒品缉查力度,切断毒品流入源头及流通渠道。一要加强对高速路出入口、渡口、码头、机场、车站等人员货物集散场所和城市进出通道的监控检查力度,掐断毒品流通渠道。二要与邮政部门、快递服务站(点)建立信息互通制度,提高工作人员对可疑邮包(件)的识别能力,共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三要对娱乐场所、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组织定期执法检查,防止其成为“瘾君子”的集结地和毒品犯罪的交易场所。四要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对外来人员、无业人员进行建档管理,完善外来人员居住证等制度,以方便监督管理,防止毒品的流入和蔓延。(三)加强对国家二类精神药物销售渠道及注射器等吸毒工具的监管。不少青少年吸毒者一开始都是交友不慎被人唆使,从吸食“曲马多”、“联邦止咳露”等国家二类精神药物上瘾后转为吸食“海洛因”等毒品。“曲马多”、“联邦止咳露”等国家二类精神药品以及吸毒所用的注射器、注射液在一般药店均可购买得到,公安、药监、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各类药店的监管,建立完善一套针对国家二类精神药品、注射器等与吸毒有关物品的进货和销售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销售该类药品及注射器等物的查处力度。要提高药店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督促其自觉将销售二类精神药品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四)完善社区矫正、帮扶制度,努力减少复吸人员。一要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涉毒前科人员的监管和帮教工作,及时掌握其日常动向,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应采取应对措施。二要加快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采用药物脱毒、心理矫正、劳动康复三结合方式,做好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治疗康复工作。三要摒弃歧视涉毒人员的观念,对这一特殊群体给予多一点关爱,尽力帮助解决涉毒人员的就业和生计问题,使他们自食其力,重新获得社会认同;同时充分发挥吸毒人员家属的特殊作用,社区开设戒毒护理知识培训班、志愿者(义工)服务活动,从生活上精神上关心与爱护戒毒人员,使其体验到家庭的温暖与社会的关怀,树立起坚定摆脱毒害的决心,努力降低复吸率。(五)加强禁毒宣传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加大全社会禁毒宣传工作力度,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及各企业、社区、学校要协调联动,大力推进“法制进校园”“法制进社区”宣传活动,突出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易涉毒人群及市场、居民区、娱乐场所、学校等重点区域的禁毒宣传。要用典型案例、生动事例对在校学生开展禁毒知识教育,使他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避免受诱惑涉毒违法犯罪。要动用各种新闻媒体对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禁毒宣传教育,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毒品危害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毒品所产生的危害,形成自觉拒绝毒品、远离毒品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杜绝毒品违法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