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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依法快速批捕一宗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用口罩案件

时间:2020-02-29 10:04:36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作,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刑事犯罪。2月28日,市检察院依法快速批捕一宗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用口罩案件。

  近日,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机关对位于金平区的一家医疗器械用品店进行突击检查,在该店门口停放的一辆面包车上查获犯罪嫌疑人张某语正准备卸货到店内进行销售的“三无”口罩3万多个,并现场查扣该批口罩。经抽样检验,该批涉案口罩为不符合标准医用口罩,公安机关随后进行立案侦查。

  市检察院获悉相关案件信息后,高度重视,由杨宏强副检察长亲自加入办案组提前介入该案,与公安机关形成办案合力,重点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及下一步侦查方向等关键问题,制定科学的引导侦查策略,引导侦查人员及时、全面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2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市检察院经认真细致审查后于当天依法对该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提醒,任何利用疫情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严惩。广大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选购防护质量有保障的防治、防护产品,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请及时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助司法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维护安全稳定有序的疫情防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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