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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好好爱 莫让“爱情故事”走进法治讲堂

时间:2020-05-20 18:59:4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当我们讨论爱情故事时,圆满的故事让人心欢喜,伤感的故事让人意难平。然而,当一段所谓“爱情故事”触碰法律底线,留给我们的可能只有愤怒和唏嘘……

于社交网络上结交好友,相谈甚欢,遂线下碰面,岂知一见面便落入“魔掌”:网友露出狰狞面目,没收手机、殴打威胁、强迫卖淫……

案情回顾:小红(化名)在微信上结识网友林某丰,两人相约在2018年9月23日一起游泳。见面当日,林某丰收走小红的手机,并将其带至潮阳区金灶镇一老房子中与其发生性关系。至同年10月5日,林某丰以阻止其回家、不答应便殴打为要挟,要求小红到潮阳区谷饶镇一老房子里卖淫,且由林某丰获取所有违法所得。同年10月7日,小红被林某丰带至谷饶镇一宾馆,在宾馆,她遇到另一名受害者小兰(化名,与林某丰在“某手”平台上相识,后续遭遇与小红相同,案发时未满18周岁)。同年10月7日至9日,小红和小兰白天被“安置”在该宾馆内,晚上则被带到谷饶镇老房子中卖淫。同年10月10日,小红、小兰与林某丰发生争执,两人趁乱逃出。过后林某丰毫无畏惧之意,持续打电话威胁二人,欲让两人继续卖淫为其赚取非法收入。

诉讼经过:2018年10月30日,小兰同事帮其报警。2019年4月22日,林某丰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由潮阳区检察院以涉嫌强迫卖淫罪对被告人林某丰提起公诉。最终,潮阳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丰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为千里之外的人们建立连接,各种“交友神器”层出不穷。科技给我们带来无限的乐趣与便捷,同时也给了不法分子乘虚而入的机会。在网络社交中,我们要时刻将自我保护放在第一位,对陌生人保持充分的警惕,线下见面更要慎之又慎。尽量选择公共场所赴约,提前将行程告知自己的朋友或家人,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找机会脱身或者报警求助,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


女子为摆脱男子的纠缠,不接电话、删除微信;男子怒火中烧,蓄意报复,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杀人。

案情回顾:向某双在汕头市打工期间,认识了周某艳,对其产生爱意,便展开追求,但周某艳并不想与之交往,因向某双的百般纠缠,其被迫离职回到老家,同时还将向某双“拉黑”。向某双在遭到拒绝和冷落后心生怨恨。2019年7月19日11时许,向某双来到澄海区凤翔街道某工业区附近,发现被害人周某艳的红色起亚小汽车停放在该处。为报复周某艳,向某双在附近一购物超市购买了一把折叠刀藏匿在身上。在周某艳与其胞妹周某伟从某工业区走出时,向某双便紧追上前纠缠周某艳。当行至一公司门前时,向某双自认为周某艳欲找人出来教训他,便恼羞成怒,遂从身上掏出折叠刀用力朝周某艳的胸部、腹部各捅一刀。在旁的周某伟见状后跑开呼救。因周某艳被捅后辱骂向某双,向某双便将周某艳按倒在地,继续持折叠刀朝其颈部连割三刀。随后,向某双将折叠刀丢弃在现场后逃离。周某艳经120急救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诉讼经过:2019年7月22日晚,向某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另查明,2010年7月13日,向某双因求爱被拒,在情绪失控之下持啤酒瓶打伤了暗恋对象袁某艳,致其重伤。2014年3月20日,浙江省永嘉县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向某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2017年8月29日,向某双刑满释放。2019年11月28日,汕头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被告人向某双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之中。

检察官提醒:恋爱并非一个人的狂欢和自我感动,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感情可以是狂热的,但处理感情问题时却要保持冷静、理智,切勿一时冲动触碰法律底线,做出伤人又害己的事情。在选择交往对象时除了擦亮双眼,遇到偏激的人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逐渐远离。“惹不起”的人,就选择“躲得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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