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金平区检察院接到一宗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公安机关抓获到在市区一住宅楼插放、散发印有邪教法轮功宣传内容的小册子共21册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并在其住处查获印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宣传品一批。
这宗案件看似简单,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频监控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但是对办案检察官来说却有点棘手,一是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已经七十多岁且患有高血压等疾病,二是林某某在侦查阶段始终不愿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拒绝在笔录及辨认笔录上签名,在移送审查起诉后,态度仍然十分顽固,拒不认罪。
办案检察官经深入审查后发现,因身体健康问题,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于1996年被他人蛊惑开始练习法轮功,查获的法轮功宣传品系其多年积累所致,其没有犯罪前科,具有教育挽救的可能性。办案检察官多次对其进行教育感化,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相关法律政策,充分释法说理,使其认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联系其家属子女,让他们配合做好林某某的思想工作,加强亲情交流,消除林某某的抵触情绪;宣传刑事政策,告知林某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增强其认罪悔过的主动性。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林某某终于表示认罪,并表示要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不再修炼法轮功,不再收藏及传播法轮功宣传资料,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审中,林某某当庭提交了悔过书、保证书、决裂书,再次表明彻底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不再修炼法轮功的决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邪教披着宗教、气功等外衣,散布歪理邪说,进行非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千万不要相信邪教,邪教不仅毁人害己、破坏家庭,更是危害社会,只有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才是生活的本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