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搜索

今天是:2024年05月11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宣传

普法创文我先行,市检察院走进金平区广厦街道东星社区开展法治宣传

时间:2020-08-12 19:37:2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进一步发挥市检察院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8月11日,由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主办,金平区检察院和金平区广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协办的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广厦街道东星社区专场)在汕头卜蜂中心一楼大堂、东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宏强,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盛锋参加活动。

学好用好民法典

活动现场,杨宏强副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向广厦街道赠送一批《民法典》书籍,勉励街道干部学好用好民法典,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市检察院派出民行干警为广厦街道工作人员作民法典宣传讲座,解读民法典的主要内容、立法亮点和重大意义,引导大家积极学习民法典、用好民法典、宣传民法典,强化民法典“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执行力。

3 DSC_0577_副本.jpg

让法治走进人民心中

在汕头卜蜂中心一楼大堂,市检察院、金平区检察院青年干警和创文志愿者现场向群众派发民法典、公益诉讼、预防青少年违法手册等宣传资料,宣传有关法律内容,并开展法律咨询,为群众答疑解惑。现场市民群众主动索取宣传资料,从房屋租赁、离婚冷静期到污染环境举报、青少年自我保护,就自己关心关注的法律问题向检察干警和青年志愿者咨询。

本次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吸引了大批街道工作人员和市民群众前来围观,大家纷纷为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深入社区普法宣传的工作点赞,并表示将不断强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当好法治观念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为我市创文工作贡献力所能及的力量。

5.jpg


1538123733917953.png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黄山路28号

电话:0754-88927500 传真:0754-88927711

Copyright © stjc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 19141064号

webrecord.png粤公网安备 44050702000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