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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托两家” 做实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

时间:2019-04-25 00:00:0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陈玉峰

张军检察长在年初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深刻指出,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维护司法公正,又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这是双重责任!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在行政案件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检察机关近年来受理的行政申诉案件大幅度上升,一些地方甚至高检院办理行政申诉案件任务十分繁重,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统一行使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行政检察工作提出的新需求。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发展思维和系统思维, 深入研究行政检察的内涵与外延、职权配置和运行规律,主动从供给侧进行改革,把解决行政检察的积弱偏软问题放置于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的“一盘棋”中去布局,把行政检察监督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监督体系去谋划,设立专门的行政检察机构,提升行政检察专业化水平,努力把行政检察这块“短板中的短板”变成我们的“潜力板”。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要围绕行政诉讼监督展开,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首先要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发现和审查机制,建立繁简分流的办案机制,明确行政诉讼监督标准。其次要建立行政诉讼监督意见采纳情况跟踪和通报机制,及时掌握监督意见的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适时总结分析,对法院审理情况依法跟进监督。再者要探索类案监督工作机制,结合办案,抓好典型、引领性案件的监督,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达到办理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最后要建立完善行政检察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上级院行政检察部门指导协调作用,建立行政申诉案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反馈等机制,形成检察监督合力。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行政检察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贯穿行政诉讼活动全过程,既有结果监督,也有程序监督。下大气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要求我们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全面协调履行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等行政诉讼监督职能,深入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着力监督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要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政府公信,重点办理涉及扶贫救助、社会保障、土地林地管理、教育医疗卫生、知识产权、减税降费、治安处罚、违章建筑拆除等领域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要加强与外部衔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理念是指引、引领办案的思想和灵魂。履行好行政诉讼监督职责,要求我们落实好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争取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比如,加强与法院在行政法律适用工作方面的沟通,凝聚司法共识,共同推进公正司法;再比如,加强与行政机关日常工作联系,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最大程度避免或减轻违法行政导致的公益损害。同时,要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通过规范行政诉讼监督中检察建议的制作、审核、送达、反馈及质量、效果评估,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和效果。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要加强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是做实行政检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这要求我们落实好重自强的要求,从自身找差距,把专业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要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统筹安排部署,引进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办案人才,配齐配强行政检察办案力量。要对现有办案人员加强实战训练和业务培训,促进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全面提升行政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对辖区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办案力量调配等方面的统筹调度作用,实现行政检察办案机构与办案机制的互补。 

(作者系汕头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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