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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护航民企发展我们是认真的!(三)

时间:2020-10-28 15:22:4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汕头市检察机关督促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店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一、基本案情

市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一些在“美团”“饿了么”“淘宝”等网络平台上提供外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服务的商户,存在没有依法在经营活动主页面上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实际经营项目超过食品经营许可的项目范围,以及未经审核擅自通过网络销售食品等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但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此没有及时进行监督查处。市检察院遂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2018年9月起,陆续向全市各区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共52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与此同时,市检察院迅速部署专项工作,带动全市各基层检察院针对在网络食品销售及网络餐饮外卖服务中出现的各类违法情形进行调查并跟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各基层检察院已向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共57份。

我市两级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议书后,快速采取行动落实整改,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一是制定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检察建议书指出的涉案商户进行调查处理;三是约谈网络餐饮服务及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相关责任人,要求其严格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未依法经营的商户,认真做好入网商户的信息审核,把好入网商户信息公示的第一道关。同时,我市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外地第三方平台所属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部门,通报其在上述系列案件中出现的违法情况。截至2019年3月底,第三方平台已拦截食品经营者537家,下线971家,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二、案例意义

近年来,网络食品服务市场持续升温,网络购物及网络外卖餐饮服务为大众用餐提供更多选择性,也使用餐更加便利。但在网络食品服务市场中也存在个别商家为了盈利,违背职业道德,甚至无视法律法规的禁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在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深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群众最为关切的网络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校园周边“五毛食品”、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等热点持续发力,办理了一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行为,又有力监督广大小微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合规经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不断提升食品质量,促进餐饮行业健康发展,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检察院诉汕头某洗染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一、基本案情

汕头某洗染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服装加工及洗水的生产企业,该公司自2014年以来,多次因超标排放生产废水、不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以及违法设置排污口等环境违法行为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办案检察官掌握该情况后,立即开展对违法排污的事实的深入调查。通过暗访和向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调取企业的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相关档案材料,察看周边环境和深入涉案公司厂区,实地察看企业的生产排污路线、污水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全面收集企业的违法排污证据。经综合分析和研判企业的违法排污事实后,委托生态环境领域的专家对环境损害后果进行科学评估,并出具污染环境损害赔偿金额如何确定的专家咨询意见。为履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市检察院发出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告知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满,因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涉案企业赔偿环境损失427851.12元。

市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始终将释法说理和环保教育宣传工作贯穿在案件调查和企业接触的过程中,做到办案和普法两不误,把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法治教育实践。涉案企业经营者在充分扎实的证据面前,在检察官的耐心释法教育下,承认了污染环境的事实,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深表悔意,并主动全额支付环境损害赔偿金。

二、案例意义

在办案中,市检察院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在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融合上的司法效能,在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追究涉案企业污染环境民事责任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涉案企业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帮扶,引导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主动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采取调解的方式减轻企业的诉讼负担,最大限度减少因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企业能集中精力搞生产,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水平,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实现了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服务企业共赢多赢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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