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汕头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视频会议,进一步明确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的办案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班子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检委会专职委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市检察院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及相关人员在各基层检察院分会场参加会议。
张健检察长在会上强调三点意见: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全力打赢疫情阻击战就是最大的民生、最大的政治。全市检察机关务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严格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司法检察保障。
二、立足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一要坚持依法严惩。严格执行《刑法》《传染病防治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严惩各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无论大案小案都要以极致的方式精办、细办、快办,充分体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要坚持快捕快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承前启后的作用,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单位加强沟通协作。从严从重、快捕快诉,以最高的政治站位、最精的办案标准、最好的工作作风、最快的工作效率办好每一宗案件,绝不能让案件在检察环节滞留。
三要强化统筹推进。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优势,市检察院将印发《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的工作意见》,明确打击重点,建立工作机制。
四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案件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要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开展司法办案工作,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办案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三、加强统筹协调,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
疫情防控工作是重中之重,但其他各项日常检察工作同样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推。全市检察机关在织密疫情防控网的同时,要更加负责地落实好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等各项部署安排,服务汕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质高效抓好特殊时期各项检察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截至今日,我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15件,已批准逮捕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