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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检察院对“1901”特大燕窝走私案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0-11-20 18:36:01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20年11月9日至10日,被告人王某等12人走私普通货物案在汕头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汕头市检察院依法派出由两名检察官组成的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该案12名被告人、17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近50名群众现场旁听庭审。

案件回顾:

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间,被告人王某明知从国外进口燕窝到中国须办理正规报关手续,为非法牟利,仍以明显低于燕窝正常报关进口应缴税额的价格,大量承揽境内外燕窝客户包税通关进口业务,先后通过被告人金某等人与同案人何某秋团伙、陈某和团伙,以及黄某、王某越团伙等通关团伙合作,组织和伙同他人为被告人许某丰等境内外客户走私进口燕窝至境内并交付客户指定的收货人。案件涉及走私燕窝50多万公斤、偷逃税额共17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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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庭审:

该案走私对象是燕窝,涉案人数较多,遍布多省市、案情复杂,数额特别巨大,在前期召开庭前会议的基础上,庭审持续两天。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就指控的犯罪事实逐项向法庭举证,并接受辩护人质证。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围绕“认定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认定被告人犯罪数额是否准确”“计税标准是否正确”等争议焦点展开交锋,进行多轮答辩。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诉意见,结合在案证据就本案整个走私燕窝的流程,包括揽货、通关、收货各个环节及各被告人具体的犯罪事实、在本案的地位作用和案件的争议问题进行综合论证,并对被告人进行说理教育。最后,12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法。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合议庭经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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