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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时间:2020-12-31 20:11:4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12月30至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我市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启煌主持会议,副主任林平、徐宗玲、杜怀丹、吴健彦、陈向光,秘书长李绿岸和委员出席会议。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彭章波列席会议并作专题报告。

2018年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努力为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

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271人,提起公诉19508人。一是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对涉疫情案件均于24小时内办结。二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对重大案件依法提前介入、有效引导侦查取证。三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把精准“打财断血”作为检验打击力度的一个重要方面,涉黑涉恶案件检察建议制发数、制发率均在全省检察系统中排名第三。四是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安全网。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联合市教育局共同推进建设“平安校园”专项行动,实地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50所,3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五是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效能。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2019年度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工作列全省第4名。

二、加强服务保障,护航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92人。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各类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起诉涉农扶贫领域犯罪56人,向2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约632万元。开展环境保护暨练江综合整治专项工作。起诉污染环境犯罪471人。二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个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澄海区检察院原侦查监督部门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8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三是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完善监检衔接,优化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42人,决定逮捕63人,起诉1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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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理念引领,助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树立“少捕慎诉”理念,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442人、不起诉249人,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514人,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初犯、偶犯等依法决定不起诉939人。二是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点针对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法援律师见证、量刑建议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协作机制。今年1-11月,认罪认罚适用率列全省第三名,上诉率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有力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三是扎实做好诉讼监督工作。加强立案监督,监督刑事立案44件、撤案10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漏诉、漏罪263人。四是全力降低办案环节“案件”数。今年1-11月,“案-件比”为1∶1.37,同比下降60%。五是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1292件群众信访件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三个月办结答复率100%。举办公开听证会22场。

四、加强刑事检察队伍建设,以过硬本领迎接新的挑战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体现在检察监督办案实践中,对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努力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突出专业化人才培养方向,8名干警获得广东省检察机关公诉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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