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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打财断血”,汕检人的扫黑除恶“黑财清底”答卷

时间:2021-01-06 19:05:17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为落实全国扫黑办统一部署的“六清”行动,汕头市检察机关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行动要求,深刻认识“打财断血”对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深化专项斗争打击战果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黑财清底”工作,督促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财产,依法细致审查涉黑组织经济特征,正确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实现对黑恶案件涉案财产的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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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

明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全链条”打击理念,落实“两必问”办案方法(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必问背后有无“保护伞”,必问涉案财产的来源去向),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切实做到全面审查、追诉到位。

在专项斗争收官的冲刺阶段,市检察院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工作推进会,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一案一监督”制度为依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加强对涉黑恶财产的流转、处置情况的监督,切实增强“打财断血”实质成效,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有力维护扫黑除恶的工作战果。

二、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方位加强“打财”力度。

在提前介入阶段,引导公安机关对黑恶势力及犯罪分子相关财产依法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依法开展监督,加强对涉案资金来源、违法所得去向的审查力度,做好涉案财产的甄别、价值认定等工作。

在提起公诉时,向法院提出《涉案财产处理意见书》。

在判决生效后,加大对公安和法院就涉案财产上缴、执行的监督力度。

如我市一基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涉黑案时,发现冻结资金较少,相关财物也未作估价,与该涉黑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牟取的非法利益有明显差距。对此,该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对查扣的财物进行估价,加大对涉案资金流向的侦查,对涉案财产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经进一步侦查,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冻结资金和查封、扣押的财物价值大幅度提升。

三、贯通捕后诉前衔接,确保“打财”工作连贯性。

全盘梳理涉案财产打击情况。对全市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打财成果、检察机关起诉认定的涉黑恶案件打财成果逐案梳理,研究制发“一案一表”“全院一表”,建立每起涉黑恶案件、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打财数额“单账”和“总账”,确保涉黑恶财产在各诉讼环节流转有据可查,推动我市涉黑恶财产统计工作顺畅衔接。

协助搭建全流程打财工作专班。市检察院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由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财政局成立市打财工作综合协调组,协助对全市在办的涉黑恶案件逐案成立打财专班,对涉案财产厘清查封、冻结、扣押和权属情况,对涉案资产依法确权、评估和司法审计,促使显性“浮财”、隐性“暗财”精准打尽,切实做到“案件一个不少”“财产一笔不漏”,推动公检法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高质效完成“黑财清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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