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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月)

时间:2021-01-30 20:46:10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2021年1月29日在汕头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彭章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感恩奋进、乘势而上、忠诚履职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特区检察事业,奋发有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896人,提起公诉6175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2件;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6件。

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为汕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把服务“六稳”“六保”落细落实,检察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向同行,在助推汕头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再出发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助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意见,对涉疫案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批捕涉疫刑事犯罪67人、起诉67人,均于24小时内办结,网络口罩诈骗、妨害公务等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受到依法严惩。两级检察人员走访调查防疫物资销售、市场畜禽销售以及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第一时间通报行政机关,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出台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开展讯问等工作的暂行办法,对看守所提出关于有效防控疫情的检察建议,保障疫情期间监管场所在押人员安全,确保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办理涉企业案件中,能够采取较为轻缓、宽和措施的,尽量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尽可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同等对待、平等保护。依法打击职务侵占、串通招投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78人。澄海区检察院办理的林明韩侵犯著作权立案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通知立案书》被评为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14人,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为创新发展护航。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75人。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审查起诉时主动告知被侵权企业诉讼权利,帮助行使救济权利。为金融安全护航。与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联签文件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起诉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6人。市检察院依法对涉案金额达7000多万元的邮政储蓄银行职员陈烁等人集资诈骗案提起公诉。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与法院、海关完善打击走私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起诉走私犯罪61人,有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全力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向扶贫款物伸手必严惩,推动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以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向103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52万多元,救助人数、金额均列全省第3名,防止当事人因案返贫。盯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1人,努力让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兄弟开心过年。市检察院挂钩帮扶省定贫困村潮阳区金灶镇桥前村,五年来我们坚持因地制宜、精准帮扶,多方筹集扶贫资金400多万元,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建档立卡贫困户49户213人全部实现脱贫。

合力维护清正廉洁政务环境。监检办案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既是政治要求也是法定责任。受理两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41人,退回补充调查8人,已起诉38人。对汕头大洋(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林松伟和“百名红通人员”黄平等提起公诉。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3人,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二、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全力推动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推进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坚决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起诉3人。严惩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40人。依法惩治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645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起诉185人,市检察院在“6.26”国际禁毒日发布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全力守护公共安全,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046人。华润工地钢管坠落致人死亡案发生后,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引导侦查。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市检察院牵头市城管局等18家单位推进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守护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百姓才能舒心安宁。2020年,我们加强办案攻坚,履行深挖彻查责任,以案促治,坚决依法推进“六清”行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提前介入侦查,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95人、起诉682人,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姚为波、陈旭等盘踞乡里、为非作歹的涉黑恶团伙受到严惩,百姓拍手称快。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42件,随案移送涉黑恶资产1.16亿多元。推动源头治理,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针对非法采矿、非法占地、娱乐场所监管漏洞以及基层党建薄弱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62件,回复整改率100%。

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线下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百姓心为心、以群众事为事对待群众信访。接待群众来访811人次,接收信访案件642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过程。对不捕、不诉、刑事申诉等案件举办公开听证会17场,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努力做成生动的“法治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潮阳区检察院护苗行动“123”普法工作入选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项目,金平、龙湖、濠江区检察院在参评2020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均获第一名。

三、用心做好民生检察工作,全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在解决好群众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用心用情守护青山碧水蓝天。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190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2件。近年来莲花山违规违法开采地热、建造温泉等现象已成“顽疾”,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区政府重视、支持,全面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开采地热资源100余处,莲花山山体逐渐恢复青绿。内海湾某贮灰场违法使用海域,影响内海湾修复整治,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深澳镇海域废弃养殖浮标球造成海上“白色污染”,南澳县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清理全县海域污染物。

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药安全底线不容触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9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3件。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规范完善生猪屠宰监督管理,集中清查猪肉销售环节的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等问题。为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督促行政机关解决辖区一级饮用水保护区存在的污染饮用水水体问题。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对2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诉请法院追偿十倍惩罚性赔偿金。

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从重从快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18人、起诉379人。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决不纵容,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36人、不起诉14人。市检察院在办理一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致死案中,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帮教,促成13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推行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心理疏导机制,避免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发出9份检察建议,督促加强预防校园性侵,加强对未成年人禁售烟保护的监管,解决校车、旅店等存在的管理漏洞。

四、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全力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

把握讲政治与讲法治、法理与情理的统一,在“精耕细作”提高检察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继续做优刑事检察。检察履职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当好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筑牢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85人、不起诉93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初犯、偶犯等决定不批捕159人、不起诉322人。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造罪犯、化解矛盾、促进治理的效能,依法可用尽用,全年适用率86.63%,列全省第3名;一审服判率97.7%,列全省第6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公安分局和派出所设立侦查监督工作室65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0人、撤案12人,纠正漏捕、漏诉、漏罪61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等提出抗诉11件。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核查羁押期限853人次,有效防止超期羁押。针对社区矫正违法违规问题发出书面监督意见737件,纠正脱管、漏管29人,监督收监执行8人。

不断做强民事检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民事检察产品。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出抗诉1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9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8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已回复采纳4件,共同破解执行难。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4件,列全省第6名,提出检察建议2件,1件已被法院采纳。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一方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5件,提出检察建议47件,行政机关和法院答复43件,采纳41件,已回复检察建议采纳率为95.3%。潮南区检察院在某电脑印花公司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提出检察建议,促成行政机关追回执行款项81万元。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化解行政争议10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开创汕头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8件、行政公益诉讼208件。把诉前解决问题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96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8件督促整改,以最小司法投入助力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对发出公告后公益受损未能解决的,提起公益诉讼7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52.33亩,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805万元;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6.6亿余元。有关部门对不符合享受优惠条件的某造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给予即征即退优惠,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税收征收管理职责,目前相关企业已退税1632.71万元。

五、抓实干部队伍建设,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狠抓政治和业务建设,以过硬的本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推动学深、悟透、做实。出台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组织全体党员重走习近平总书记在汕考察调研路线,教育引导全市检察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围绕“党的建设好、检察理念好、职能发挥好、能力素质好、纪律作风好”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金平区检察院被评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两级检察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持续落实最高检“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倒逼检察官以“求极致”精神一次性优质办结案子,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市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36,优于全省平均的1:1.44,列全省8名。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把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区别开来,引导检察人员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两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办理案件638件、列席审委会17次。

持续加强能力建设。开展全员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近8000人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出台干部交流轮岗规定,努力实现综合素质、办案能力提升。14个集体30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7名干警在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和案管业务竞赛中获业务能手称号,市检察院获优秀组织奖。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把严管不逾矩作为检察干部的最大福利。强化政治监督,对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和专项督察。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方案,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59件,防止检察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开展案件评查731件,推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对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重点改革项目,同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通过登门走访、邀请视察、座谈交流等方式,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27人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健康发展、刑事检察等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全年检察工作情况,办结并反馈政协提案1件;与市工商联深化联系协作,共同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包括部队军官、基层工作者、民营企业家、学校师生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166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制作电子卷宗12483卷,律师阅卷“零等待”,在朋友圈为我们“点赞”。自觉以公开促公正,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292条、法律文书3509份、重要案件信息2147条,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连续第四年列全省第2名。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两端”新媒体平台作用,讲好汕头检察故事,多条原创短视频、音频作品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同时在汕头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开展“以案释法”。市检察院门户网站建设及检务公开情况在全国地市级检察院中列第一名,检务透明度指数在省内较大市检察院中列第二名。潮阳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这极不平凡的一年,汕头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更好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各级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鼎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忱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当然,我们也清醒看到,全市检察工作仍有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服务大局举措还需持续向新向实,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精准性还需增强。二是检察监督能力还需继续提升,在更新监督理念、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三是检察监督体系还需不断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仍需不断推进。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需持续向纵深推进,检察官专业素养需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智慧检务建设需按下“加速键”,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我们将紧盯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为主线,围绕市委实施“1146”工程和“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的发展目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在检察事业新征程中创造新成绩,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精准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政治建设有新高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这一灵魂贯彻始终,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持续抓好“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在检察办案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主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服务大局有新作为。把新发展理念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中,用心抓好“十件检察为民实事”。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特别是安全生产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促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特别是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跑出创新发展“加速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服务保障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助力打造“四个高地”。用好刑事打击和公益诉讼“组合拳”,助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着力推动建立教职工入职前查询相关违法记录和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三是监督能力有新提升。创新发展“四大检察”。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大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持续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请监督权,及时监督纠正与民法典精神和规定不相符的司法裁判,引导当事人认同正确裁判,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擦亮公益诉讼汕头品牌,持续抓好环保、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探索践行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四是队伍建设有新成效。狠抓全面从严治检。严把政治关、廉洁关、素质能力关,落实好干部标准,围绕检察事业发展需要配班子用队伍。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工作,营造“为干成事想办法、不为干不成事找借口”的良好氛围。把抓实基层作为长远大计,加强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强化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促使广大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90年来,检察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要求,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奋力推进特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把汕头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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