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现有女同志人数占全院总人员数的46.4%,“妇女能顶半边天”。在市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女同志勤勉敬业、履职尽责,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涌现出汕头市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岗、“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市“三八”红旗手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提升素能,打造作风过硬业务扎实的女干警队伍
一是强化思想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市检察院全体女同志始终把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特别是在2020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女同志们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其中到潮阳区铜盂镇参加援助工作组的女同志共63人次,占全体工作组人数的42.3%。以“巾帼不让须眉”的责任担当投身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练兵,提高履职能力。组织全院女同志近800人次参加各项培训活动,结合人员分类管理开展入额培训、检察辅助人员培训等,满足不同岗位人员工作需要,提升人员履职能力。引导鼓励女检察官积极参加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全省“十佳”公诉人评选、文书评选等多种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市检察院女检察官队伍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的提升。近年来,市检察院共有9名女检察官分别被授予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监所检察业务标兵”“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8名女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说理评比中获奖。
三是加强理论研究,提高检察理论水平。鼓励女同志积极参加各项征文、调研活动,有16篇次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完成5项高检院、省检察院的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其中,市检察院许瑛副检察长主持的《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研究》是我市检察机关首个独立完成的高检院课题。
二、发挥优势,引领女干警履职尽责服务大局
一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女检察官们做好批捕、起诉工作,在法庭上以严密的逻辑能力、敏捷的判断力和能言善辩的口才,一次次让被告人认罪伏法。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女检察官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多管齐下,不断提高未检工作成效。在涉检上访申诉工作中,控申检察部门女干警们充分发挥女性感情细腻和易于沟通的优势,文明接访,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促进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起着重要作用。民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女干警们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守护汕头的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性别优势,积极参加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咨询,全力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工作,到我市多所中小学、职高举办法治讲座464场次,实现全市近100万学生全覆盖,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尽职尽力。积极投身各项志愿服务,参与爱国卫生义务劳动、交通志愿服务、防控登革热统一行动等系列活动,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光发热。在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中,女同志们深入市检察院扶贫点开展慰问活动,踊跃捐款捐物,为贫困户带去春天般的温暖,市检察院被评为“广东省精准扶贫工作突出贡献集体”。
三、固本强基,提升妇女组织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管理,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市检察院成立妇委会、机关工会女职委,并于2020年6月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工会女职委委员及妇委会委员,进一步强化组织建设,确保机构、人员、工作“三到位”。通过加强自身建设,把妇委会、女职委建设成为真正的“妇女之家”。
二是丰富载体,开展各项交流活动。市检察院妇委会、女职委联合市女检察官协会、市检察院机关团委和青联等组织,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回应女同志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开展有益于女性身心健康的各项文体活动。利用工余时间举办健身舞培训班164场,声乐班15场,瑜伽培训班258场,参加汕头市户外健身瑜伽公益展示活动,展现我市检察人员的良好风采。在妇女节举办摄影采风活动,展现女同志的热情活力。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接下来,全院妇女同志将继续立足本职、开拓进取,以行动建功新时代,以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