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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院快速批捕一宗特大走私象牙制品案

时间:2009-05-20 15:51:03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汕头市院侦查监督科快速审查汕头海关缉私局提请逮捕的一宗价值1亿6千万元的走私象牙制品案件,批准逮捕案犯五名。
    2009年1月16日19时许,“粤饶平36027”号渔船船长许某文受他人雇佣和指使,伙同刘某炎、许某炎、沈某明、许某平等4名船员,驾驶“粤饶平36027”号渔船从饶平县海山镇红山港出发,前往菲律宾苏密克湾,从该湾一货运码头装载5个装有象牙的木箱后返航,准备偷运至南澳港区卸载。
    23日21时55分,渔船行驶至南澳长山尾南部海域时,被汕头海关缉私艇查获。经鉴定,该批象牙全部是现代象牙制品,属于严格禁止国际贸易的珍贵动物制品,共770件,净重2167.1公斤,总价值为1亿6千万元。
    这宗走私象牙制品案涉案走私象牙数量之多,价值之大,是我市恢复通关以来查获的最大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在全国海关查获的同类案件中也属罕见。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根据市院侦监科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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