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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时间:2021-04-28 20:32:2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通报表扬,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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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在省检察院和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团结拼搏、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高质量完成专项斗争各阶段、各方面工作任务。

一、高点站位推进专项斗争。汕头市检察院扫黑办(设在第一检察部)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62场次,研究制定制度文件56份,建立114项工作机制,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搭建衔接有序的常态化制度。成立汕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办案指挥中心,配备远程视频系统、庭审直播系统等大数据平台,运用科技手段打破异地限制,实现实时向上汇报、向下指导,推动专项斗争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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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质加速案件办理。一是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定性准确。专项斗争以来,市检察院扫黑办牵头办理涉黑恶案件、对下指导基层检察院办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恶案件127件682人,起诉的涉黑恶案件无罪判决率为零。充分发挥领导带头办案,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部门正副职担任涉黑案件二审承办人。市检察院扫黑办涉黑恶案件指导组,对全市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指导把关,多次下沉基层阅卷指导,对涉黑案件逐案派员指导、逐案听取汇报、逐案旁听庭审,确保案件法律适用统一。二是加速案件办理,“案件清结”取得明显成效。将涉黑恶案件列出台账、逐个督促、逐案清结,对在侦案件同步介入,推动侦查提速,同时对在办案件加强对下指导。三是强化办案调研,推动统一办案理念。针对涉恶案件检察环节改变定性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深研究工作对策,为严格依法办案、强化法律监督提供支撑,着力解决横向执法标准统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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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力开展“行业清源”“打财断血”。在“行业清源”方面,针对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发现的行业乱象,统筹全市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62份,制发率为1:1.27,反馈整改率达100%。同时,第一检察部立足全市涉黑恶案件办理情况,强化类案分析,全盘梳理扫黑除恶十大重点打击领域易发、多发问题,市检察院共向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等职能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份,并召开重点领域行业检察建议工作联席会,邀请9个被建议单位参加,现场送达检察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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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财断血”方面,对全市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打财成果、检察机关起诉认定的涉黑恶案件打财成果逐案梳理,对全市在办的涉黑恶案件逐案成立全流程打财专班,推动公检法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黑财清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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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上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各项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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