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汕头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治交通秩序的部署要求,紧盯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加强交通运输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有效打击和威慑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是对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开展专项监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着重审查法院对于交通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是否存在怠于受理、错误裁决、消极执行、错误执行、执行不到位、执行措施不当等问题,发现有违法情形或者明显不当的,依法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确保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切实执行到位。
二是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促进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履职尽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详细了解我市交通行政执法的状况,敦促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落实处罚内容,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及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避免行政处罚决定“白条化”,增强行政处罚的权威性、严肃性和震慑力,有效遏制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两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中发现的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行为违法、不到位或制度漏洞等,有针对性地向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三是积极促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市检察院主动与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联合召开座谈会,重点针对防范化解货车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风险、“泥头车”伤人风险、道路安全设施缺失风险,加大农村公共交通投入,查处各类非法营运以及“两客一危一重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工作开展交流,向交通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敦促做好问题隐患排查,强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