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成效,在全社会营造持续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汕头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以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持之以恒,高标准高质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平安汕头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金平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 推进行业整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平区检察院坚持打击与治理并举的工作方针,在依法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同时,密切关注行政机关是否存在行业监管及社会治理漏洞,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以点带面促进行业监管及社会综合治理,进行行业清源,取得实效。
在接受上级指定办理陈某等人涉黑案件的过程中,金平区检察院针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存在非法设站、套取补助、私自刻制公司印章、非法垄断客运经营等问题,自然资源行业领域存在非法占用土地无人监管、无人整治等问题,生态环境行业领域存在环境保护监管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行业清源中的作用,找准法律监督着力点,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积极寻找对策,分别向潮阳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潮阳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等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共8份,建议相关部门纠正监管漏洞,要加大对辖区内其他乡镇是否存在类似交通、土地、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针对可能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问题,要及时整治,落实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压紧压实责任,同时注重自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充实执法力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议各单位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升自觉遵纪守法意识,鼓励群众勇于举报身边的涉土地、环境、交通等违法行为。
各单位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均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金平区检察院提出的建议,逐一梳理,查摆存在不足,迅速研究落实,积极采纳并及时向金平区检察院反馈,检察建议反馈率100%,有效推进上述行业领域的制度完善、源头治理工作,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