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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以“五个聚焦”推动顽瘴痼疾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时间:2021-06-15 15:37:08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发挥组织查处威力,积极整治顽瘴痼疾,查纠整改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政治引领,认真谋划部署推进

一是及时部署推进。市检察院多次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查纠整改工作推进会,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组织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专题学习。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查纠整改相关工作,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推动查纠整改不断走深走实。

二是制定整治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聚焦“六大顽瘴痼疾”的基础上,把“降低审前羁押率措施不到位”“决定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规范”纳入整治范围,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顽瘴痼疾整治方案和“6+1+1”共8个子方案,明确具体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并落实责任分工。

三是加强条线指导。建立挂点督导和约谈制度,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查纠整改期间多次赴基层检察院调研督导,了解查纠整改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和工作短板及时督导纠正。市检察院整顿办多次召开区(县)检察院整顿办主任会议,实行上下联动,统一推进查纠整改各项工作。

四是坚持开门纳谏。在检察“两微两端”及办公场所发布《汕头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公告》,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院机关大楼外设置队伍教育整顿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等,充分发挥举报平台12309作用,广泛收集受理群众举报。

二、聚焦政策宣传引导,全面深入自查自纠

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围绕六项谈话内容做到“四必谈”,对干警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助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实现谈心谈话宽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加大政策攻心力度,多场次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确保全员填报《自查自纠报告表》,不漏一人。出台《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组及其成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编印《警示案例汇编》,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观看检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专题片,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敬畏法纪,规范司法。

三、聚焦“六查”工作,发挥组织查处威力

一是进行举报线索核查。成立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专班,统一受理各类违规违法的问题线索,并组织调查核实。

二是进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印发《汕头市检察机关开展涉黑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部在办或已办涉黑恶案件、线索进行倒查,从中摸排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线索及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是进行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印发《汕头市检察机关2018年以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方案》,对决定不批捕案件、决定不起诉案件、改变定性的案件(改变公安机关定性)、撤回起诉案件、判决无罪案件等五类案件,采取逐案评、个别抽的方式开展交叉评查。在依法纠正的基础上,深挖其背后的司法腐败问题。

四是进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对涉法涉诉重复信访案件,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律师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多元化解措施,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五是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聚焦“四大检察”,强化法律监督手段的运用,重点查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

六是开展智能化数据排查。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平台,对填报情况进行智能化数据排查,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重点案件进行排查。

四、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全面精准排查起底

一是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专项整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章波同志走进党政机关,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积极参与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市检察院还制作“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解读的微视频《“三个规定”版Mojito》,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推广,有效扩大社会知晓度。

二是开展检察人员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专项整治。收集全市检察干警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身份信息,通过市场监管等信息系统,逐一比对筛选,目前尚未发现检察人员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和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三是推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整治。市检察院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攻坚项目,突出整治重点,全面摸排起底。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健全完善业务管理、内部监控等制度。 

四是推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专项整治。分阶段、分重点有序推进专项工作开展,将发现的瑕疵问题统一报送市委政法委处理。

五是开展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专项整治。组织离任检察官签订《承诺书》,对2016年以来离任检察官填报的《自查事项报告表》进行查核,函询市司法局协助查询离任检察官从事律师执业及代理具体案件的情况,均未发现违规情况。

六是开展降低审前羁押率措施不到位专项整治。严把逮捕条件,对过失犯罪、轻刑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经审查无羁押必要等案件进行全面摸底自查,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切实解决疑难问题,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

七是开展决定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规范专项整治。从2018年1月至2021年3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决定取保候审案件中,随机筛选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毕。对存量的取保候审案件进行评查,发现的瑕疵问题已经全部整改。

五、聚焦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13条便民利民举措,开展司法救助等工作情况被广东政法、广东检察公众号宣传报道,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如走访市律师协会,听取律师代表意见建议,共谋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出“汕头微检察”微信小程序,打造集信访、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未成年人检察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服务新媒体平台,让广大人民群众随时随地享受到汕头检察提供的便捷掌上服务,打通检民互动的“最后一公里”;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专项工作,督促市自然资源局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深化拓展司法救助工作,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防止当事人因案返贫,市检察院检察官千里办案、远赴广西,高效审慎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责的事例得到广泛赞誉。

接下来,市检察院将继续对标党中央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坚持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继续加力整治顽瘴痼疾,坚持“治建并举”抓好建章立制,推动教育整顿向纵深发展,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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