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期,龙湖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围绕群众关切的重点民生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
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龙湖区检察院经实地走访、线索摸排,发现辖区内部分地方存在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如在金鸿公路附近一河沟内、河沟岸边、道路两旁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得不到清理,不仅占用公共道路,散发难闻气味,且致水体污染,给周边环境卫生和附近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在市区泰山北路附近一处地方发现大量建筑垃圾堆积成小山丘状,占用大部分空地,周围散布着生产废料、破旧轮胎、包装袋等废弃物品,现场还有垃圾焚烧的痕迹,严重污染公共卫生环境。
发现上述问题后,龙湖区检察院立即立案并着手开展调查取证。经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龙湖区检察院启动诉前程序,向属地街道及龙湖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垃圾污染问题。相关行政机关和属地街道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组织人员做好垃圾清运工作,约谈保洁公司负责人,增设围栏进行围护,建立长效保洁机制,杜绝“脏乱差”现象回流,并将上述整改情况书面回复龙湖区检察院。经该院办案人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公益诉讼实地回访调查,现上述区域垃圾堆放不规范、占用路面通道、沟渠等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龙湖区检察院将继续落细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司法需求,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