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提高辖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近日,金平区检察院受邀到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就执法过程中适用民法典的问题开展普法交流。
基层是矛盾纠纷的多发易发地,加之基层群众受文化程度、信息渠道等方面影响,对行政执法机关人员的日常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这一情况,驻鮀浦检察室干警以案释法,向岐山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讲解了《民法典》的新规定、新亮点,通过宣讲提升他们科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辖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于该所提出的执法过程中适用民法典的问题,金平区检察院驻鮀浦检察室干警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在书写文书方面应当更加规范、严谨;二是行政机关的权利来源于人民,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对于存在职业举报人举报频繁、重复举报的情况,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从制度设计更加科学,违法认定更加明确两方面着手应对。
此次普法交流,金平区检察院注重以受众的职业特点精准进行,既发挥法律专业素养,也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了具体的建议,取得了较好成效。下来,该院还将进一步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加强和基层行政执法部门的交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精准化普法宣传活动,促进依法规范执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平、法治金平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