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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日报:市检察院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切实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水平——“电子卷宗”让律师阅卷更方便

时间:2021-09-01 10:52:34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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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其中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律师代表着诉讼当事人的权益,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就是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章波带队走访了市律师协会,征求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对加强完善检律互动关系的意见建议。根据收集到的有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建议,市检察院研究下发了《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征求市律协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据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郑蒨介绍,一直以来,律师主要是通过现场书面或复印案卷材料进行阅卷,当碰到卷宗内容较多的情况时需要多次往返,而且在复印案卷的过程中容易发生遗漏、模糊等情况,既浪费资源又影响效率,还存在案卷材料泄密的隐患。为此,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市检察院从2018年12月起提供电子卷宗光盘供律师阅卷,律师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即可随时申请阅卷。其后此项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铺开,有效地缓解了律师阅卷难的问题。

但此前市检察院只与市公安局、汕头海关缉私局建立了电子卷宗协作工作机制,因此只有公安机关、海关侦查的案件能实现律师电子卷宗阅卷。为进一步扩大律师阅卷范围,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市检察院经积极协调,今年4月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和汕头海关缉私局、汕头海警局联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工作机制的规定》,此后海警局移送起诉的案件也同步制作成电子卷宗,形成了电子卷宗在司法办案中规范、有序传递和资源共享的新格局。

郑蒨告诉记者,为做好电子卷宗阅卷工作,市检察院安排专人负责。当有律师申请阅卷时,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律师“三证”等材料后,指引填写《阅卷登记表》并签订《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律师阅卷使用电子卷宗承诺书》,通过对电子卷宗加载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后从系统中导出,供律师阅卷使用。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制作电子卷宗2125件7296卷、依律师申请阅卷并刻录光盘656个,其中市检察院制作电子卷宗251件1267卷、依律师申请阅卷并刻录光盘83个,受到了律师们的欢迎和好评。

“建立刑事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工作机制,有利于加强我市刑事执法司法工作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共同推进办案能力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升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质效。”郑蒨表示,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将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要切实提高服务汕头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用心用情把为民司法落实到日常监督办案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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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话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郑蒨:

强化制度保障 规范运行机制

问:检察机关在做好电子卷宗阅卷工作方面有什么配套措施?

郑蒨:市检察院出台了几条针对性措施: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在市检察院案管大厅设立了电子卷宗工作站,配套电子卷宗制作终端电脑设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转发高检院、省检察院有关规定及实施方案,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的通知》,全面规范电子卷宗制作、使用和管理等工作;三是人员配备到位,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电子卷宗制作、律师接待和电子卷宗导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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