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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检察以公益诉讼守护红色革命资源 助推法治汕头建设

时间:2021-09-06 16:36:22   字号: 放大 | 适中 | 缩小

今年以来,汕头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高检院关于要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作为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持续推进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全市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发出了121份行政诉前检察建议,以检察履职守护好党和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看得见的平安,摸得着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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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汕头市检察院督促保护“赤杜岭南昌起义军营地旧址”等4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行政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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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深洋村的“赤杜岭南昌起义军营地旧址”,是贺龙、叶挺将军带领的八一南昌起义军主力在揭阳汤坑战役后部队第一次休整的地点,是我市一处重要的红色革命遗址。市检察院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其已于2017年6月被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未在法定期限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未划定文物保护范围,既违反《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又造成行政执法缺少关键依据,影响了对破坏文物违法行为的惩处。市检察院以点带面,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进行全面摸排,通过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市委党史研究室等单位,核查各类资料共912份,从中又发现48处文物保护单位自公布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划定保护范围。2021年4月9日,市检察院依法对“赤杜岭南昌起义军营地旧址”等4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行政公益诉讼案立案审查,4月12日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划定保护范围的问题依法处理。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下发《关于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的通知》,要求全市文广旅体部门和相关文物业主单位明确文物主体保护责任,限时督查整改。截至目前,49处文保划定工作已有较大突破,其中两处已划定保护范围,剩余47处文保单位中,已完成图纸绘制并送审的30处,正在实施测量并绘制图纸的14处,正在协调、调整的3处。

同时,市检察院以个案带动类案治理,针对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现状,指导基层检察院从已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划未划保护范围及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及时制定保护措施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进一步补强本地的文物管理和执法工作,切实保护红色革命遗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和安全,保护革命遗址原貌、延续历史价值。

接下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高检院及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红色革命资源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文物保护管理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确保珍贵红色文化遗产妥善保存和延续,让红色革命资源的纪念意义及教育意义得到更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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